会议专题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问题的思考

本文对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编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应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应当更加注重统筹兼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及建议。应有效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实事求是地评价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合理性。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应该是一种“相得益彰”的关强化规划的科学意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讲求“成本”和“效益”总体规划不应“面面俱到”,应是统揽全局的“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主体功能区

朱明仓 黄吉伍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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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