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法的法源初探
本文阐述了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法法律形式的纵向结构包括宪法、基本法、部门法、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性文件、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部门规章,横向结构包括相关的国内法、国际法、政策及其他形式的法源。我国的“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法”的法律渊源十分丰富,这无疑对于促进“政产学研用合作”工作发挥了积极的规范作用。但是,我国在制定“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法”方面还面临着缺乏“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法”的基本法、部门规章的冲突、法源过于庞杂等问题。针对“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法”在法源上存在的上述诸多问题,应该深入研究,加强与立法、司法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我国“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法”的法律文件。
政产学研用合作促进法 法律渊源 立法完善
黄明东
武汉大学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国内会议
湖北襄樊
中文
40-46
2011-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