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发展与高校的认责、失责和履责
高校教师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和自身发展规律决定了高校成为教师发展的责任主体,承担有限责任.然而,受高等教育法律规范、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以及高校教师发展自身特点的影响,高校往往在教师发展中处于无为状态,表现为重引进轻培养、重管理轻服务和重被动执行轻主动发展等.为此,在强制性和诱导性变迁机制共同作用下,可以从价值定位、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高校在教师发展中的作用.
高等院校 教师发展 责任主体 教育改革
李连梅
大连理工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辽宁大连116036辽宁警察学院 高教研究室, 辽宁大连116036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374-382
2014-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