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责任与被告人如实陈述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同时又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规定中是否存在矛盾.文章认为我国并未设置沉默权,没有确立国际通行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关于”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实际上是对反对刑讯逼供的一种强化,犯罪嫌疑人对侦查机关的配合义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 举证责任 被告人陈述 无罪推定原则
王满生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12-115
2012-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