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非法口供证据排除的新思考--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对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进行了变革性的构建,这对刑事办案机关起到的巨大影响自不待言,长期以来被认为是”证据之王”的口供是非法证据排除的重中之重.新法对口供证据的排除范围、排除程序以及证明责任等都有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但是口供的排除直接关系到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两大目的的实现程度,司法机关进行口供排除,就必须考虑到这两个直接目的的需要,过分倾斜于一方都不值得提倡.故鉴于新法新施,本文拟旧题再思,在新法的视野下进行再思考,期以理性的眼光看待口供之作用,正确理解非法口供排除的证明责任,准确界定非法获取口供手段的范围,完善排除非法口供的程序和制度.

刑事诉讼法 非法口供证据 排除原则 证明责任

陆林福 潘志勇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杭州

中文

137-141

2012-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