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证研究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一项舶来品,源自于两大法系”审前羁押为例外”的比例性原则.今年我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时度势,正式确立了该项制度,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本文试图探讨一套较完善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运行程序,并辅之以相关配套措施,以期实现该项制度的立法宗旨.首先介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在人权保障、权利制约和无罪推定等方面的价值取向,然后实证分析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数据及案例,最后说明了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在审查启动、主体和内容等方面设想。以利于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关押。
刑事诉讼法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基层检察机关 立法构想
宋智勇 黄作颖
江西省检察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265-270
2012-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