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重构

我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法治建设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顺应时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正处于激烈变革时期,不断发展、改革、完善.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对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进行了部分的修改和完善,但是就其制度本身而言没有本质性的变化与颠覆,取保候审制度依然是作为刑事强制措施来为刑事诉讼法服务的,其相关规定和立法观念上仍然存在很多不可调和的矛盾与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内在机构存在问题,不是仅靠修改和完善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对其重构;需要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关于保释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立法理念,在我国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释制度.

刑事诉讼法 取保候审制度 立法完善

韩红 宓仕铭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杭州

中文

271-275

2012-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