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现代侦查权的扩张与规制--以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中心

侦查程序以及相关取证制度的改革无疑是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下文简称”新修正案”)核心亮点,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部分.纵观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对于我国的侦查制度,笔者认为主要是围绕着侦查权展开了两个大方面的相应改革:其一,侦查权的适度扩张,以使得侦查程序能够达到实质的效果,即达到控制犯罪之目的,符合实质合理性的要求.如明确规定了技术侦查与秘密侦查、延长拘传的期限等;其二,侦查权的依法规制,以使得侦查程序具有正当性,符合形式合理性的要求.如明确依法通知义务、确立了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等.在看到立法进步的同时,更应该理性地审视相关改革的理论基础及修法存在的不足,正视立法过程中的诸多争议,以为新修正案的实施和将来的进一步完善积极准备与思考.

刑事诉讼法 侦查权 法律规制 权利扩张

胡铭

浙江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杭州

中文

298-302

2012-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