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要求下职务犯罪侦查技术的运用和思考
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在”侦查”一章中增设了”技术侦查措施”一节五个条文,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将技术侦查措施的授权从普通法律提升到国家基本程序法的高度,是惩治职务犯罪的现实需要,符合强制侦查法定原则,兼顾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价值需求.
职务犯罪 侦查技术 人权保障 刑事诉讼法
左仰东 张建兵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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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19
2012-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