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修改对证据展示制度的影响
律师辩护权的扩大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它弥补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缺憾,初步构建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刑事辩护制度.本文首先介绍了刑诉法修改前后对律师阅卷权的规定,然后分析了在采用对抗制诉讼模式的国家,为平衡控辩双方的权利义务,普遍实行证据展示制度,最后说明了以检查机关为主导的证据展示制度初步构想。
刑事诉讼法 证据展示制度 律师阅卷权 权利制衡
赵保民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390-392
2012-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