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协调评价
本文通过构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评价指标体系,应用因子分析法对2012年陕西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进行评价.结果表明,陕西省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协调程度具有明显的差异:西安市、延安市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协调发展的状态;宝鸡市、榆林市处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滞后的不协调状态;铜川市、安康市处于低水平的不协调状态;咸阳市、渭南市、商洛市和汉中市处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滞后的不协调状态.
城市土地 集约利用 经济发展 协调性评价
冯惠娟 杨海娟
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陕西西安 710127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368-376
201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