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德意志中世纪封建社会中的农村与城市

农村和城市是德意志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在经济和法律方面有着极大差异的两个元素.在封建领地制度中,农村社会延续日耳曼人的习俗以马尔克为基础,通过封地获得保护并对领主履行封建义务,因而受到人身依附关系的约束.同样在封建领地制度中的城市,因其经济活动获得国王特许权的保护,享有自由的法律身份,组成了不同与马尔克的社会群体.自治的城市通过市场与农村连接在一起,为了共同的利益结成城市同盟,在城市同盟的基础上构成了较大的区域性的经济圈,阻碍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延缓了德意志走向民族国家的进程.

封建社会 农村地区 城市管理 德意志

王亚平

天津师范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德国史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德国历史:宗教与社会“学术研讨会

青岛

中文

237-254

2012-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