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性别变更手术与生命伦理之我见

变性手术涉及原有亲属关系的变更与重建,同时摘除健康器官的合法性尚有争议,且存在失败或患者后悔的可能,也有可能成为犯罪人逃避侦缉的手段.作者认为,对生命的干预必须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进行.不宜把性别变更请求权等同于性别变更权,不宜把外科手术等同于”上帝之手”,不宜把变性手术的实施权等同于决定权.

异性癖 变性手术 生命伦理 法律规制

汤啸天

上海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88-392

2014-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