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法人才培养中实践教学课程的错位与重置
我国社会现阶段对医事法实务人才的需求包括”职业人才(硕士)”和”大众人才(学士)”两类.在实践课程安排上,前者应侧重于职业实务训练,开设模拟法庭、医事法常见纠纷处理、专业文书写作等课程.后者应侧重于初级实务训练,开设法庭记录、医疗纠纷调解等课程.
高等教育 医事法 课程设置 人才培养 实践教学
阚凯 石悦
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15-518
2014-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高等教育 医事法 课程设置 人才培养 实践教学
阚凯 石悦
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15-518
2014-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