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医事法人才培养中实践教学课程的错位与重置

我国社会现阶段对医事法实务人才的需求包括”职业人才(硕士)”和”大众人才(学士)”两类.在实践课程安排上,前者应侧重于职业实务训练,开设模拟法庭、医事法常见纠纷处理、专业文书写作等课程.后者应侧重于初级实务训练,开设法庭记录、医疗纠纷调解等课程.

高等教育 医事法 课程设置 人才培养 实践教学

阚凯 石悦

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国内会议

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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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518

2014-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