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统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制度的建构
《侵权责任法》的施行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冲突混乱局面.这种局面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法律适用统一原则,影响司法公正及效率,也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因此,我国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建立我国统一的的医疗侵权损害责任鉴定制度,以保证鉴定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公正性.
侵权责任法 医疗损害责任 司法鉴定制度 立法完善
王安富 石悦
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法学教研室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15-617
2014-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