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法》的立法功能定位及其基本原则
法的功能是法自身的性能或功用,是法的固有属性.立法功能的定位在立法者创制法律活动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立法者首先应解决的问题.《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法》调整、指引及保障等功能的定位,应紧紧围绕其立法宗旨即”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权利”来进行.该法的框架体系及其立法内容亦应围绕其立法功能定位、立法宗旨及其基本原则而展开.
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法 立法宗旨 功能定位
王安富
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法学教研室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30-633
2014-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