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与监护干预研究

国家监护机制的建立是政府职能的体现,是”兜底线、救急难”的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包括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在内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国家监护,让每一个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感受到温暖,维护好他们的生命尊严,让所有孩子的成长,都有国家的力量托底.这就是建立国家监护制度的意义和目标.

流浪未成年人 社会救助 国家监护 管理机制

韩实

安徽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

国内会议

第九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交流会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

长春

中文

29-40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