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企业债券发行中律师实务与会计实务的衔接
非诉讼法律业务一直在律师业务中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而非诉讼法律业务中又充斥着大量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知识、金融知识等.本文试从企业债券发行这一具体业务中去探寻律师实务与会计实务的衔接.从阐述企业债券发行中律师需要审核的材料入手,本文具体涉及到发行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担保人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然后对财务报表中的项目进行逐项分析,提出对欺诈性财务报表的防范方法;论述了企业债发行过程中律师尽职调查工作需要确认的事项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关涉的会计原则.
企业债券 股票发行 律师业务 会计实务
冯翔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191-198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