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营改增”背景下的法律应对--从会计角度

2012年初开始的”营改增”试点于2013年8月扩展至全国范围.税法和税法的调整是纳税人会计的焦点.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如何合法地少缴税或延缴税款,为本企业谋求合法的税法经济利益,是企业会计职能的重要体现.笔者尝试就”精心选择纳税人类型,配合法务订立合同,实现优惠最大化”三个方面,对会计如何应对”营改增”税法调整做了初步的探讨.

税法调整 企业会计 营业税 增值税

沈玲

南京审计学院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9

国内会议

第五届全国法务会计(司法会计)年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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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3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