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法务会计课程安排中法学课程与会计学课程的关系

法务会计作为新兴的专业学科近年受到热捧,然而法务会计专业课程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其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对法务会计的教学目的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不明确、法务会计课程结构的不合理等.其中法务会计课程中法学课程与会计学课程的关系成为各个设立法务会计专业的院校共同关注的问题.在解决这对学科课程在法务会计教学中的关系前,有必要厘清法务会计的本源,并借鉴西方成熟的课程设置,以帮助理解和重构法学与会计学的联系,进而达到变革我国法务会计教学结构的结果.

高等院校 法务会计学科 法学课程 会计学课程

殷楠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第五届全国法务会计(司法会计)年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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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220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