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令史文書行政職能分析
中国古代,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政务运行中,文书的上传下达发挥着重要作用.唐代中央机构中设置有一种文吏一令史.唐代令史集草拟文书、保存档案等多重职能于一身,藉此舞文弄墨、谋取私利.名义上,令史没有决定事务的权力,仅负责协助主官处置具体事务,但作为中央机构中数量颇众的办事人员,该群体是中央政府政令的具体执行者,是国家机器运转的重要环节.政务执行的好坏与否,与令史贯彻落实的质量息息相关.主官大权在握,公务繁冗,簿书期会之间,事如蝟集,不能一一躬亲,这就为令史窃取部分权力提供了契机,从而为其作奸犯科打下了基础.
令史制度 行政职能 政治权利 唐代
李志剛
首都師範大學 歷史學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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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83
2011-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