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涉自贸区行政行为对法院司法审查带来的新挑战

虽然自贸区内关于行政审批的调整时间仅为三年,但纵观国际投资贸易制度的发展,自由贸易已经是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因而我国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也只能坚定往前而不能后退。当前,政府职能正在适应自贸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断调整,法院也应当以自贸区的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实现司法公开、公正,尤其是对于自贸区内先行先试的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如经司法审查认为公正合理的,应当积极提供司法保障,并加强立法及政策建议,推动自贸区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协同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助力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司法改革目标的实现。

法院 司法审查 行政行为 自由贸易区

丁晓华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国内会议

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中国自贸区建设的法制保障研究

上海

中文

85-90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