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理性--以公司法定资本制改革为例
严格的公司法定资本制度是理论与现实错位后的产物,在商事实践中的积极作用日渐式微并已高度形骸化,因而改革具有价值理性.同时,改革在工具理性路径上,摆脱了传统建构理性的路径依赖,借鉴了国内外资本制度改革的有益成果,走上了一条进化理性的改革新路.进化理性的改革路径,须遵从制度软化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及社会互动机制.同时,在形式理性上要注意与现有立法体系的兼容。
公司法 资本制度 立法体系 自由贸易试验区
马俊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54-260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