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内外自贸区立法实践及其对舟山自贸区立法的启示

从国内外自贸区立法实践来看,自贸区立法多采用”先立法、后设区”模式,体例上具有综合性,规定的内容注重投资贸易的开发.因此,舟山自贸区立法应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采用综合性的立法体例,突出开放开发的自贸区理念,在管理体制的设计上注重发挥市场活力,监管措施注重便利化,经济政策体现优惠性,注重法律责任的规定.

涉外经济法 立法完善 管理体制 自由贸易区

熊良敏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国内会议

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中国自贸区建设的法制保障研究

上海

中文

268-275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