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学教育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关于中国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实践与思考
法学教育具有双重属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二元结构.法学学科教育只是法律人才培养的起点和基础,但并不能等同于全部,这一培养过程还应包括法律职业教育、统一司法考试、执业技能培训和终身化的继续教育;法律人应当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资质,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决定法律人的基本资质,法律职业的发展和需求引导法学教育的发展;构建一体化的应用类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的双向交流和良性互动.
高等院校 法学教育 人才培养 互动关系
霍宪丹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
长沙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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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