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诉法律人才培养--法学教育体系性转变的尝试
我国法学教育正面临困境,集中体现为毕业生就业率.造成目前困境的重要原因是我国法学教育师从德国,以培养法官作为目标,由此造成与社会人才需求的脱节.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最显著的特色是非诉法律人才的涌现,成为一种独立的人才类型.我国法学教育应顺应发展趋势进行非诉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课程体系的设计与重组.
高等院校 非诉法律人才 培养模式 课程设计
李政辉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
长沙
中文
125-133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