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一点思考

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与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性不明显”有极大的关系.本文建议,把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两种并列的研究生教育,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序列设“民商经济法专业”、“刑事法专业”、“行政社会法专业”和“国际法专业”四个专业,并针对不同的专业设置不同的报考条件、考试内容和培养方案.

硕士研究生 法律专业 教育改革 人才培养

王新清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

长沙

中文

166-171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