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的法学实践教学基本原则
随着时代发展,法学实践教学在高校教学改革中愈发重要.站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视域下,认为法学实践教学基本原则应包括系统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人本主义原则.其中,系统性原则要求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全面化和动态化;可操作性原则要求实践教学运作机构、教学方法和配套保障制度的可操作化;人本主义原则要求用科学的人文发展规律推动教学开展,同时以主流道德标尺塑造学生应用型法律工作者社会责任感.
高等院校 法学专业 实践教学 应用型人才
欧阳爱辉 马柳颖 罗万里 曾颜璋 曾冰 李满成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
长沙
中文
427-430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