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生态文明进程中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培养的思考

我国目前正处于建设生态文明的初级阶段,法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具有专业素质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就自然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起着承上启下的中坚作用.只有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树立正确的培养理念,不断完善培养模式,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不断提高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才能更好的发挥该专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研究生教育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人才培养 生态文明

孙丫雯

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国内会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首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北京

中文

108-116

2008-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