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的内涵与时代特征
中国相继提出法制建设老”十六字方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法治建设方针政策解决中国法治实际问题,推动中国法治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方面主要面临着三个方面的问题.为此,在过往中国法治发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上,”法治中国”概念应运而生.构建”法治中国”话语体系,需要理清法治中国的中心、法治环节、构成要素、实现路径以及其时代特征.法治中国的话语体系具有统一性,是国家、执政党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是适用范围与标准的统一,是维稳与维权的统一;具有系统性,执政党、国家、社会缺一不可;具有自觉性,党和国家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自上而下主导,民间推动力和行业推动力自下而上地参与;具有责任性,在责任体系和责任制度具有明确的表达;具有渐进性不可一徽而就;具有宪法依托性,可以在宪法框架内寻找合理解释;具有规范性,规范、约束、监督权力的运行;具有开放性,能够兼取中西,兼容并蓄。
法律制度 话语体系 文化内涵 时代特征
杨小军 陈建科
国家行政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37-144
2014-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