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刑适用的”停、改、废”(提纲)
目前废除死刑的条件尚不具备,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死刑在发挥其应有功能的同时,其弊端也很明显。如果没有死刑适用的“停”,其改和废就将更遥远。近来我国的死刑适用似有“反弹”的压力,国情、社情复杂的大国治理不易,然而对死刑的依赖产生的问题也不少,甚至更麻烦。
刑法 死刑制度 法律适用 立法完善
王文华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9-70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法 死刑制度 法律适用 立法完善
王文华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69-70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