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的改革
内部监督对检察执法应当发挥预警、监测和矫治等功能,实践表明,内部监督对检察执法活动应当发挥的作用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内部监督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内容应当包括:激活内部监督机制中各要素的能动性,更好地发挥内部监督对检察活动的监测功能;在内部监督主体间建构信息互通渠道,以增强内部监督的整体效果;建构严密的获取被监督事项信息的渠道和监督方式,提高内部监督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赋予监督主体特定的监督权限,更好地发挥内部监督的矫治功能.
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机制 司法改革 组织管理
向泽选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7-137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