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与证明: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逻辑起点及其理性展开(未定稿)
从逻辑进程看,假定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提出假定、证明(证实或证伪)假定和作出评判。从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起点看,当事人如果对取证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可以依照规定提交相关线索或材料,申请法庭予以排除。从违法假定出发,“事疑从有”与取证合法性的证明标准密切相关。在违法假定的语境下,控方必须将取证的合法性证明到特定要求,笔者认为,取证合法性的证明标准以采“优势证明”为宜。在“排非”程序终结时,法庭应结合控辩双方的证据情况,依据“优势证明”的标准作出相应决定。
刑事诉讼法 非法证据 排除程序 法理分析
党建军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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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48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