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提纲)

本文阐述了死刑案件法律援助问题,《刑事诉讼法》第240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从总的来看,此规定还是一种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尤其是提出意见权的保障制度(规则)的缺失,使得律师的意见很难对裁判结果起到实质性影响。现行死刑复核程序从根本上还是内部审批的行政程序,应当按照审判化方向改造。

刑事诉讼法 死刑案件 复核程序 律师辩护权 审判制度

汪海燕

中国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第十一届刑事法前沿论坛暨死刑改革路径与方案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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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66

2013-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