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本理念”与职务发明专利制度完善
上世纪末以来,法国民法学者一方面强调现代财产法应当关注人们创生财物之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也警示现代财产法应当符合人类社会长期有序发展的基本规律—生态规律,并预示了智慧财产法将会是欧洲财产法制度的核心.这一理念的核心价值在于财产法应当成为人们竞相创造个人财产与社会财富的策动力,这便意味着人们应当通过财产法的制度创新来同时实现两个制度目标:一是调动人的创造积极性以增加财产总量;二是建立公平公正机制以科学合理分配财产权益.即首先应将”饼”做大,然后再将”饼”分匀.这种判断与预见是不无道理的,不仅深刻揭示了财产法制度的内在规律,也精准把握了财产法制度未来的发展取向,为人们尽早实现财产法的规范目标奠定了理念基础.这一立法理念将深刻涉及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制度的科学性,也就是说智力成果财产法制度将是世界各国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一个重点关注的立法领域,职务发明专利制度的完善将是这一立法领域的核心,因为它直接关乎人们创生财物尤其是开发智力财产之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而相关现行制度的确存在诸多亟待商榷之处。
职务发明 专利制度 人本主义 法律保护
何敏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合肥
中文
44-53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