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禁止反悔原则在等同侵权中的适用

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发源于美国,并通过一系列重要的判例系统地论述了等同原则的重要性、认定等同的标准和对等同原则的限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统一了各级法院对等同原则的认识.我国虽然有相关的司法实践,但是在法律条文中尚未确立,从而导致各地司法实践标准不一.特别是在禁止反悔的适用上,应该参考他国经验,更加明确相关指导方向.本文认为,应严格适用等同侵权,适用时要进行监督与限制.特别是有效利用禁止反悔原则对等同侵权进行制限.首先,引入弹性排除规则,并设置必要的具体标准.其次,禁止反悔原则应当不仅适用于专利申请中对专利范围的放弃,也适用于申请阶段专利文件拟定人在拟定专利文件时自行修改文件限缩专利范围的情形,同时适用于争议裁决前专利权人以明示方式对不特定人自行限缩专利范围的情形。最后,禁止反悔原则应当由争议的被请求人主张,而不应当由法院直接援引。

专利侵权 禁止反悔原则 适用性分析 判断标准

俞风雷

天津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2013年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年会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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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69

201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