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体化中公共事业组织公共责任与监督机制研究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治理理论与“小政府大社会”模式的提出,人民对公共事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期许,公共事业组织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然而,公共事业组织的公共责任缺失和监督机制滞后,也使我国的公共事业组织产生了许多问题.研究京津冀一体化中公共事业组织的公共责任与监督机制,不仅对于京津冀地区的公共事业一体化与改善公共事业组织监督机制提出了建议,而且对于全国的公共事业组织的监管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城市经济 公共事业组织 社会责任 监督机制
胡炜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
国内会议
第八届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廊坊区位优势与对接高端城市论坛
河北廊坊
中文
59-67
2014-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