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角度谈公共事业行为主体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公共事业管理行为主体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当加以重视,加以规范。而廊坊市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前沿阵地,更应当通过对公共事业管理行为主体职能的把握以及管理方法的创新,抓住机遇发展自身,并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一步开展。
城市经济 公共事业 管理行为 主体职能 协同发展
李坤龙
河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公共事业和管理专业111班
国内会议
第八届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廊坊区位优势与对接高端城市论坛
河北廊坊
中文
113-119
2014-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