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型糖尿病猝死法医学分析1例
本文结合案例,对1型糖尿病猝死的法医学鉴定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病理形态学检查发现脂肪肝和肾近端小管脂质空泡沉积,以及胰腺组织免疫组化检验,显示胰岛素阳性细胞减少,均是糖尿病的诊断的依据之一。综合分析,本例直接死因应为酮症酸中毒导致的脑水肿,由于没有相关依据支持,中毒及药物不良反应均可以排除。本例鉴定经验提示,胰腺组织学、胰岛素免疫组织化学、肝和肾组织学的特征性变化,对糖尿病相关死亡的鉴定有重要价值,如遇到相关猝死案件,可以在检验分析中参考应用。
法医鉴定学 1型糖尿病猝死案件 病理形态学
董红梅 朱少华 周亦武 刘良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湖北武汉430030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4-45,3
201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