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股骨头劈裂骨折并假臼形成法医学鉴定1例

本文通过对股骨头劈裂骨折并假臼形成案情的介绍,对股骨头劈裂骨折并假臼形成的法医学鉴定进行了探讨,结果显示,在兼顾局部损伤与整体,人体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同时考虑精神、生理、解剖结构和社会功能多个方面。本例被鉴定人右下肢外观虽完整,但行走、负重等功能完全丧失,导致其日常活动能力及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而其家庭失去了主要支柱,可能引发更多的负面社会问题,故本例评定其伤残等级为Ⅵ级。

法医鉴定学 股骨头劈裂骨折 假臼形成 伤残等级

刘龙 张新国

常德市信源司法鉴定所,湖南桃源415700 桃源县公安局,湖南桃源415700

国内会议

全国第九次法医学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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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5

201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