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吞食异物后死亡法医学分析1例

本文通过对吞食异物后死亡案情的介绍,对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了法医学鉴定,结果表明,结合死者胸腹腔及心包内积液,肝、脾小静脉瘀血和双肺广泛水肿、出血的病理改变,认为死者系在本身患有间质性心肌炎、脂肪心、冠心病等潜在性疾病导致心功能低下的基础上,由于腹部疼痛及胃窦部溃疡出血的刺激,引起急性心功能衰竭死亡。

法医鉴定学 死亡机制 吞食异物 急性心功能衰竭

王海东 赵志奇 王建军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天津300073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130 宁河县人民检察院,天津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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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九次法医学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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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4,1

201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