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摩托车驾乘关系分析1例

本文通过对案情的介绍,通过法医学鉴定对摩托车驾乘关系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根据车辆痕迹检验结果分析,二轮摩托车系车前部与行人发生碰撞。在此过程中,摩托车突然变最后排乘员最易被甩离摩托车,其抛出时的曲率半径比应比驾驶员大,离心力、初始线速度也更故更易形成严重的损伤。驾驶员因受车把、油箱等因素影响,不易被抛离,其头部、面部等重要部位损伤相对乘员应较轻,损伤在四肢及体表突出部位分布较多。中间座的乘员因有前后2人的阻挡,与最后排乘员相比,较难被抛离,因此,损伤多集中在身体一侧,以头面部、身体突出部位损伤为重,胸腹部损伤相对较少。对韦某、蔡某、刘某3人的驾乘关系的分析意见为:刘某为驾驶员,蔡某、韦某为乘员。

法医损伤学 交通事故 摩托车 驾乘关系

赵峰

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山东济南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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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