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口唇穿透创损伤程度鉴定1例

本文通过对口唇穿透创案情的介绍,通过法医学鉴定对伤者进行了损伤程度鉴定,结果表明,本例单纯根据病历记载其左上唇裂口达肌层深面,贯穿唇红黏膜,认定唇部穿透创,依据不够充分,影响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唯一性。而进一步采用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结果提示左上唇探及低回声,外与皮肤相延续,内与口腔黏膜相延续,周边探及彩色血流信号,结合医院病历记载,以及左上唇皮肤及口腔黏膜创口位置对应,走向一致,长度相当的法医学检查所见,综合分析,可认定该伤者左上唇损伤为贯通伤。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第14条之规定,评定为轻伤。

法医鉴定学 口唇穿透创伤 轻伤

董黄勇

马鞍山市公安局,安徽马鞍山2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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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