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行标准中化学性及生物性损伤的思考
最常见的化学性损伤是强酸和强碱损伤,可造成皮肤、消化道、呼吸道烧伤及遗留功能障碍,本文首先对化学性及生物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进行了阐述,探讨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化学性及生物性损伤鉴定存在的弊端,进而从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对策,可以根据化学性及生物性损伤造成人体具体部位的损害后果,依据相关部位损伤的具体条文进行鉴定。
法医鉴定学 化学性损伤 生物性损伤 标准体系
杨安顺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广东广州510290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43-144
201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