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量表在鉴定中的适用性研究

目的:探讨《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的运用.方法:收集多家鉴定机构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案例454例,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量表手册进行评分,并与专家鉴定意见进行比较.结果:①在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中,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有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分分别为(3.67+4.51)、(17.65±8.30)、(35.00±11.97)分,3组间及两两间存在显著性差异;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为0.949;主成分分析得到2个因子,累计解释率为69.78%;判别函数回代88.6%的样本划分正确;量表评定与专家鉴定意见间的Kappa值为0.56.②在非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中,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有性自我防卫能力的评分分别为(3.56±3.36)、(19.72±8.3)、(30.50±9.67)分,各等级的分与精神发育迟滞患者各等级的分无统计学差异;量表Cronbachα系数为0.961;主成分分析得到2个因子,累计解释率为75.40%;判别函数回代88.5%的样本划分正确;量表评定与专家鉴定意见间的Kappa值为0.63.结论:《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量表》在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与非精神发育迟滞患者中均具有较好的信度与效度,可作为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的客观工具推广使用.

法医精神病学 司法鉴定 性自我防卫能力 评定量表 法律适用

刘超 蔡伟雄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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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