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岷江源区水资源保护补偿法律机制思考
本文介绍了四川在建设生态省的过程中,已经出现和还将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以求巩固和扩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提升四川贯彻实施科学发展战略的成效,采用法律制度对崛江源区自然生态和水资源补偿进行规制,是为了防止水生态涵养的窟窿不至于再无限扩大,有效的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制定和运行,必将促进崛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双赢”局面的形成,为四川省在不远的将来构建起大生态补偿机制,起到不可忽视的典型示范作用,制定法律条例,应当注意与上位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协调一致,尽可能地处理好创制与依循的关系等。
水资源保护 法律法规 补偿机制 立法完善
王毓强
四川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
国内会议
西安
中文
59-64
2009-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