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美国金融危机及其修复机制

美国金融危机是市场机制失灵的结果,随着金融国际化与现代化的加强,建立在传统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基础上的金融法律规范,滞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步伐,过度依赖金融机构的法人自律,特别是对证券化所带来的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缺位,导致系统性危机,引发实体经济的衰退.建立在个体破产保护基础上的破产法不仅达不到修复市场机制效果,而且还绑架政府动用纳税人的财产救助私人金融机构.因此以规制金融系统性风险为重点的现代金融法律制度,应当既强化政府对金融的安全性监管,又注重对金融市场调节机制的修复,协调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应对金融系统性危机.

金融危机 市场机制失灵 法律制度 修复效果 美国

韩灵丽

中南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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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9

2009-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