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后我国金融衍生品监管法律制度之完善

美国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对金融衍生品,尤其是对场外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缺失,以及金融监管体制的弊端对全球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我国金融衍生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汇率市场、交易所中已经存在并迅速发展,现有的分业金融监管体系、监管法律难以有效应对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亟待改善.
金融衍生品 监管机制 法律制度 立法完善 经济危机
王肃元
兰州商学院党委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南京
中文
275-281
2009-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