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危机背景下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美国金融危机中凸显出来的众多金融消费者利益严重受损的事实使得意识到:金融产品、尤其是金融衍生品的复杂特性使得金融消费者比一般消费者更为弱势,需要专门的机构和立法予以特别保护.我国的金融消费者很难列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畴,其他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内容散见于诸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对此可以借鉴美国金融改革的有益经验,逐步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制度.

金融消费者 权益保护 监管机制 法律制度 立法完善

马洪雨

兰州商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暨第十七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南京

中文

408-413

2009-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