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和谐社会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旨在保障公民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的一项法律救济和保障制度,解决的是社会贫弱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其社会价值就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说,法律援助就是通过政府的帮助,保证包括贫弱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的法律制度,是政府解决利益均衡的法律手段之一,是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基本要求的.本文围绕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法制健全、管理有序的四个主要特征,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指出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从近年来法律援助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可见,法律援助是一项身负重任、意义重大的工作,是政府的“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是新兴事业也是亮点事业。相信随着其职能作用的日益显现,法律援助定将大有作为,定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援助制度 和谐社会 人本主义 价值取向
王冰玉
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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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